常见问题(FAQ)
关于学历学位认证
1.为什么我的认证书上没体现专业领域?
我中心依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信息)在认证书中对申请人留学期间的专业领域作出符合所属(在)国(地区)高等教育学科分类的写实性描述,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信息)未体现专业领域,则认证书中不对专业领域进行表述。
另,因认证书版本变更,2019年6月28日前所取得的认证书中无“专业领域”字样,认证书中“学习XX专业”即为“专业领域为XX”。
2.学校已经回复留服中心的核查邮件了,为什么还是收到暂不认证通知单?
我中心除核查证书真实性外,还需核查相关课程的质量保障情况、申请人学习经历,必要时需核查证书相关课程设置与颁证要求与国内同类型学历学位的差异性等,如认证期限已到但相关调研尚未完成,我中心将为申请人出具《暂不认证通知单》。我中心直接向颁证院校核查相关事项,一般情况下,无需申请人配合,请耐心等待认证结果即可。
3.认证书中“未全程在境外学习”的表述是什么意思?
“未全程在境外学习”是写实地描述学位证书获得者的学习情况,适用于不涉及远程学习方式,但在外学习时长明显短于学制的情况,与其是否是全日制学习无关。
4.我的手机号或邮箱地址可以重复注册账户吗?
我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已入驻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认证系统账户与统一用户身份认证系统为关联注册,一个手机号码和一个邮箱地址仅对应一个账户。一旦手机号码和邮箱地址与一个账户绑定后,将无法用于注册其他账户,请谨慎操作。
5.海牙认证和留服认证都需要做吗?
“海牙公约”应为1961年于海牙签订的《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CONVENTION ABOLISHING THE REQUIREMENT OF LEGALISATION FOR FOREIGN PUBLIC DOCUMENT,以下简称《公约》)。《公约》缔结目的为“希望取消对外国公文书进行外交或领事认证的要求”,适用于在一缔约国领土内制作,且需要在另一缔约国领土内出示的公文书,包括行政文书、公证文书等。据外交部消息,我国于2023年3月向《公约》保管机关递交加入书,11月上旬《公约》将在中国正式生效实施。“海牙认证(Apostille)”是《公约》设立的一种国际间文书公证证明手续,由缔约国指定的官方主管机构签发。
通过“海牙认证”可证明文书签名真实性、签署人身份等信息。“海牙认证”不对文书内容的真伪做认证。基于上述背景,“海牙认证”的性质、认证对象、适用情形等均与我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服务不同,与我中心业务无直接关系。
6.为什么收到了“重复提交认证申请”的不予受理通知单?
根据《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办法》第二十条,我中心对申请人经同一学习经历获得的同一证书仅出具一份认证书,您未陈述重复提交认证申请的原因且未能提供与学位颁授有关的新情况、新证据,我中心无法再次受理您的认证申请。
7.收到了“您未按要求提交必要申请材料”的不予受理通知单,可以复核吗?
如您未按要求提交认证申请材料(具体可参考申请材料清单1-4项),我中心无法受理您的认证申请,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单”,“不予受理通知单”不属于认证结果,无法继续补充材料或进行复核,认证费用将于1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建议您仔细核对申请材料清单后重新提交认证申请。
8.认证过程中什么消息也没收到,也不知道材料是否齐全,如何了解认证进度?
根据《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办法》第二十条,我中心对申请人经同一学习经历获得的同一证书仅出具一份认证书,您未陈述重复提交认证申请的原因且未能提供与学位颁授有关的新情况、新证据,我中心无法再次受理您的认证申请。
9.认证过程中,如果材料不全,怎么补材料?如果未按时补充材料,收到暂不认证通知单怎么办?
如您未按要求提交认证申请材料(具体可参考申请材料清单1-4项),我中心无法受理,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单”,“不予受理通知单”不属于认证结果,无法继续补充材料或进行复核,认证费用将于1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建议您仔细核对申请材料清单后重新提交认证申请。如在评估过程中需要您补充其他材料,我中心将通过系统发出补材料通知,申请人将实时收到邮件、短信和系统消息,请及时查收并登录系统个人账号,按要求完成补材料操作;如因未能及时补充材料,收到“暂不认证通知单”,可通过复核功能继续补交相关材料或再次提交认证申请。
教育部留服中心
学历学位认证流程及要求
教育部发布的最新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为广大留学生提供更加清晰、便捷的认证指南。本文将为您进行细致的流程解读:
特别提示:
1、认证申请所需所有材料均仅需在线上传电子版,请勿将申请材料原件寄至我中心。
2、扫描上传的申请材料需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应忠实于原件,保证清晰、完整。否则有可能影响认证评估进度,造成认证评估不通过。
3、如需认证多个文凭证书,请务必每个单独提交认证申请,请勿在一个认证申请里上传多个文凭证书。
一、需要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以下简称文凭证书)。上传文件格式为:pdf格式,不大于5M。
需要认证的文凭证书一般为所在国/地区的官方语言书写,如获得两种语言的文凭证书,源语言文凭证书必须上传,其他语言可选择性上传;
如需要认证的文凭证书的正反面均有文字图案,应同时提供其正反面的扫描件;
申请人如无法提供获颁的文凭证书,我中心原则上无法提供认证服务。
如文凭证书丢失,请申请人向颁证院校申请补发证书后再提交认证申请,如颁证院校无法补发证书则应提供证书副本、或院校官方出具的学位授予证明(通常由学生注册部门或教务部门开具)。请注意,此类申请人还需提交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
二、国(境)外学习期间使用的护照(通行证)及签证(签注)。
上传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每张不大于1M。
在国外学习的申请人:应提供在外学习期间使用的护照。
需扫描上传的内容包括:首页(个人信息页)、学习期间签证页(电子签或居留卡也需提供)。如所认证的文凭证书早于10年前颁发,申请人还需提供学习期间使用的护照上所有的出入境章。
在港澳台地区学习的申请人:应提供学习期间使用的通行证。需扫描上传的内容包括:首页(个人信息页)、学习期间签注记录(卡式通行证需提交正面及背面)。如所认证的文凭证书早于10年前颁发,申请人还需提供学习期间通行证上所有的出入境章。
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学习的申请人:如您在国(境)外学习时间不足6个月(180天)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不需要提交护照相关信息;如在国(境)外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180天),请按照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习的要求准备材料。
三、本人近期标准证件照片一张,底色不限。上传文件格式为:jpg格式,不大于1M。
四、按留服中心要求填写并签署的文凭证书核查授权声明。上传文件格式为:pdf格式,不大于1M。
按照各国家/地区各院校的要求,我中心核查文凭证书真伪需获得证书持有人的书面授权。请申请人使用英文或留学国源语言填写,且务必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名,以保证核查效力。
五、其他相关材料。上传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每张不大于1M。
在国(境)外颁证院校学习时间不满足学制要求的申请人务必提供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或研究证明;
有多国、多校学习经历,或系就读院校所在国与颁证院校所在国不一致的申请人,务必提交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
为了便于准确判断申请人的专业领域,建议申请人提交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
由于少数国别教育制度的差异,日本、韩国、英国、新加坡、菲律宾、巴基斯坦、马来西亚、意大利、西班牙、法国、匈牙利、爱尔兰、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波兰、德国还需提供额外申请材料(可点击国别名称查看详情);
为确保认证工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而需要申请人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以补充材料通知为准)。
对于有意前往马来西亚留学的学子们,建议提前了解相关留学政策、申请流程以及院校信息,以便更好地规划自己的留学之路。同时,也可以咨询新梦想环球教育的李老师,获取更全面的留学指导和帮助。